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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虎口夺肉(一)

小说:湿柴烈火作者:明开夜合字数:11700更新时间 : 2014-03-20 16:37:32
    程如墨聚餐吃了不干净的烤肉,大半夜开始上吐下泻,三番五次,将抽水马桶冲得哗哗作响。最后一次的时候,主卧里的刘雪芝被吵醒了,带着混沌的睡意大骂起来:“大晚上不睡,又跑哪儿挺尸去了!”

    程如墨吐得几乎虚脱,啪啦一下按了冲水键,在三分钟持续不断的咒骂声中漱了一个口,回到卧室将自己漏了气一般的身体摊在床上,脸埋进枕头里。

    她本不想回家,宁愿住自己三十平方米不到的出租房。但她回来刘雪芝要骂,不回来也要骂,后种情况骂得更凶些,无奈,只得一周回来报道一次,省得刘雪芝说她“翅膀没长硬就不知道回窝,要是真嫁了臭男人,还不得连自己从哪生出来的都不知道了”。

    去年秋天,程如墨婚宴酒席已经定下了,临时叫未婚夫邱宇劈了腿。一阵鸡飞狗跳的恶战,到头来邱宇反说,你这人太冷淡,自己没心没肺,反爱教别人对你掏心掏肺。

    程如墨说,滚。

    闺蜜林苒便笑她,一层秋雨(邱宇)一层寒呐。

    刘雪芝在这个事情里丢了面子,如今事情都过去大半年了,见了面仍然埋汰程如墨看男人的眼光,要不就是催促她尽快结婚。开春之后,这两个话题的比重明显逐渐向后者倾斜。

    程如墨婚姻还没开始就失败,早就懒了心思,只一心扑在工作上,半年接了两个大单,多年未涨的工资终于落实,想来,还是粉红色钞票上的男人最为靠谱,其他的都是扯淡。

    迷迷糊糊睡了一程,醒来已是天光大亮,程如墨这才想起来和林苒约定了去逛街。

    前几日林苒来公司找她,见她如今模样连连摇头。

    “看你这猫嫌狗厌的模样,真当自己是情场失意职场得意了?你今年二十七,翻年就往三十狂奔而去,十辆联合收割机都拉不回来,到时候别哭着喊着让我给你介绍男朋友,我手里待嫁的姑娘从这里能排到北大西洋。”

    程如墨便去照镜子。流行一年一年在变,她身上还穿着去年的款式;原本的长卷发由于疏于打理,发尾枯黄毛躁;前天刚熬过夜还没缓过来,整个人就像是开了封没吃完的饼干,隔夜之后透着一阵潮乎乎的不得劲。

    “知道的人自然清楚你是上心工作,不知道的还以为你为情所困,半年多了还没走出来呢。女人到了这个年纪,已经没有不用心修饰的资格了,”林苒怂恿她,“男人专爱二十岁出头的小姑娘,过了二十六岁就得清仓促销,吐血甩卖。”

    那时她心里孤勇豪迈之气顿生,恨不得一掷千金从头武装到尾,再次敞开胸怀拥抱男人。但拉了一宿肚子,那点心思早一起拉出来了。仍想就这么窝着,但外面刘雪芝已经开始做饭了,锅碗瓢盆叮铃哐啷一阵乱响。程如墨脑袋里好似开了一个水陆道场,被吵得脑袋生疼,想睡却是睡不着了。

    洗漱完出来,看见餐厅桌上放着一碗黑乎乎的汤汁,刘雪芝在厨房里头煎着鸡蛋,半边身子隐藏在晦暗里,“把糊水喝了。”

    这所谓的“糊水”是程如墨老家的一个土方,拿大米面条炒糊了,再拿水一煮,看着黑乎乎脏兮兮,喝下去治拉肚子却有奇效。程如墨讨厌这个味儿,又不得不承认这玩意儿比藿香正气水有效,只好屏住呼吸一饮而尽。

    吃饭的时候,没看见程德云的身影,程如墨喝了一口酸奶,问:“爸呢?”

    “他昨晚在工地上睡的,”刘雪芝端着一大碗面条坐下,又将冰箱里昨晚吃剩的青菜薹端出来,倒进面条里,“幸亏你爸不在家,要是在家还不得骂死你。”

    程如墨“嗯”了一声,看了一眼刘雪芝身上和青菜薹蔫吧得如出一辙的墨绿色毛衣,扒拉着碗里浮了一层油的面条,情绪恹恹。

    毕业那年,刘雪芝肚子里长了一个瘤,要做手术摘除;父亲程德云在外地工作,没人照顾刘雪芝。程如墨本来已经收到了崇城市的一个offer,因为这个事,拒掉了,留在了江城本地。

    程如墨学的是数字传媒,与这个专业对口的好公司都不在江城。她在当地一个门户网站当了两年网编,觉得工作没前途,又半路出家去做广告策划的工作。

    每次听说过去的同学谁谁谁当上了主编,谁谁谁去了产品组,谁谁谁成了市场部经理,她就越发觉得自己走了弯路。

    刘雪芝自然不知道她这些心思,还庆幸自己病得真是时候――她巴不得程如墨就在她眼皮子底下,工作结婚,以后生的孩子还给她带,生是江城人,死是江城鬼。

    现在还有如此安土重迁的人,程如墨觉得倒也是个奇迹。

    相比起来,同样是江城土著的林苒,就比她心态开朗得多。林苒家里条件好,在寸土寸金的老城区都有两套一百五十平米以上的房子,父母住一套,另一套留着给她做嫁妆。林苒春节的时候订了婚,打算今年九月结婚。

    “男人都是贱骨头,这才刚刚订了婚就不如恋爱时候了,真结婚了肯定会拿我当老妈子使唤,伺候他们一家老小。”林苒漫挽着程如墨,漫不经心挑着衣服。

    “他怎么敢使唤你,给你当牛做马还差不多。”拉肚子后遗症,程如墨现在说话都还发虚,路过试衣镜偶然一瞥,镜子里的人面色煞白,像个被阳光照了正要魂飞魄散的女鬼。她伸手去摸提包,摸了半天也没摸到唇膏,便使劲咬了咬唇,试图让它泛起一点血色。

    林苒从架子上取下一条裙子,在自己身前比了比,又转过身来在程如墨身前比划,“你穿这条一定好看。”

    程如墨立马止了咬唇的动作,伸手将裙子接过来。面料非常舒适,一定不便宜,她抬头望去,看了看专柜的品牌,已有退却的打算。但手上的裙子的确好看,样式简约细节却又做得精致。

    她便不动声色说:“我试一下。”

    上身效果比她想象中更好,她本就瘦,穿着这条裙子更显得细腰不盈一握。

    林苒赞道:“好看。”

    好看是好看,抵她半个月的薪水。

    导购员也怂恿:“这条裙子配风衣穿非常好看,天气热了也可以单穿,最适合您这种身材苗条的人。”

    程如墨心想,真会说话。但仍然没有被**汤灌糊涂,仔细盘算着。

    “你下周不是有同学聚会吗?”林苒提醒她。

    程如墨顿时一怔。

    她这人有个缺点,听到什么坏消息,先担忧一阵,立即忘到脑后,死到临头了才又想起来。

    同学聚会,堪称灾难级别的坏消息。

    这些年,小学、初中、高中的同学聚会,她也没少参加过。一群年仅三十,空闲时大腿一拍脑袋一热说要怀旧,简直是别有用心。

    怀哪门子的旧,真要怀旧倒是别开着还没跑过两百公里的四个圈过来啊,别整一身的阿玛尼又喷一脑门子香水啊,别中英文混杂出了两年国门连舌头都捋不直啊。

    如果这种还能忍,挽着男友或者老公全程发嗲明里暗里秀优越感的简直想让人一鞋底抽过去。

    此后程如墨参加同学聚会必须打听清楚,没立“不准带家眷”规矩的一律婉拒。

    相比于她视同学会如洪水猛兽,刘雪芝对此却相当热衷,总盼望着程如墨能和旧同学发展出点什么。

    程如墨都懒得打击她:真能发展哪至于等到现在,十年就明修栈道暗度陈仓了。

    各类聚会都有,唯独大学同学聚的少。而这次,就是大学聚会。

    眼前仿佛是一堆强拆过后的废墟,徒手扒拉着,本来没报什么希望,结果却在坍塌的水泥板底下发现了那个名字。一口气吹散灰尘,竟然鲜活如初。

    她心里一动,面上仍是不动声色。

    “帮我包一条新的。”

    买完裙子以后,程如墨又把头发剪成中长,染成深栗。从理发店出来,顿觉脚下生风,腰板似乎都直了三分。

    林苒打量她:“好看。像宋慧乔。”

    “你看谁都像宋慧乔。”

    “这不能怨我,韩国人我就认识她一个。”

    又看了看,仍有几分不满意,林苒摇头说:“你这样的,看着柔柔弱弱,最能激发男人的保护欲,就是你表情太严肃,让人不敢随便接近――你大摩羯座都是这样的?”

    “说我就行,别拉摩羯座躺枪。”

    林苒笑,“我们编辑室商量说要做个教人勾引男人的专题,我偷师了几招,要不要传授给你?”

    “你自己就是情感导师,小三专家,还需要偷师?”

    林苒没理会她的挤兑,挽着她的手去看彩妆,“整理肩带,交叉腿坐这些要求很高,一不小心就是矫揉造作卖弄风骚,你段数太低,我不推荐,”林苒看了程如墨一眼,笑着说,“你以后遇到喜欢的男人,挑个机会在他面前弯腰捡东西,保管不锈钢都化成春江水。”

    程如墨笑了笑。

    “得了,知道你不信。”林苒低头看着橱柜里的口红,“这颜色挺适合你的”,她伸手点了点,无名指上的钻戒格外显眼。

    程如墨看了一瞬,这才顺着林苒手指指的位置看过去。

    “这款颜色是新出的,非常适合职业女性。”

    这红色不显老也不偏嫩,的的确确非常好看,程如墨正想说拿出来看看,又陡然想到,林苒是不是注意到了她方才咬唇的动作,便临时改了口,“不用了,家里还有好几支没用完,不如你试试?”

    林苒摇头,“我皮肤没你白,用这个颜色不好看。”

    程如墨又看了那口红一眼,将话题轻飘飘带过去,“说到皮肤白,我读大学班上有个女生,皮肤比我还白几度,而且碰巧她名字里也带个白字,叫做白苏。”

    “有意思,你们一个墨,一个白,以前也肯定没少明争暗斗。”

    “哪有,我和她关系还不错。”

    林苒表示不信。

    程如墨心思飘出去。今年这聚会,还是白苏提议发起的。白苏也是江城本地人,她在崇城工作两年以后,就回来继承父亲的家具城。如今也有了男朋友,说是婚期已经定了下来。这次聚会由她全程安排,吃喝玩乐的场所都订好了,甚至还友情赞助了几张飞机票。

    ――

    聚会这天是周五,天下了点小雨,空气微有点冷,带几分湿意,站在写字楼上往远处一望,长江上薄雾缭绕,倒真有几分烟水苍茫的意味。由是,持续一周的pm2.5也显得没那么让人厌烦了。

    程如墨下班后先回了趟家,换衣化妆,时不时看一眼表,虽有意克制,到底不免紧张起来。

    正要出门,接到林苒的电话。

    “你在不在家,在的话我过来找你拿移动硬盘。”

    “我今天班聚呢,等会要去林顿酒店。”

    “你带去酒店吧,我下班了绕去酒店,你到时候给我送下来,行不行?”

    程如墨便把移动硬盘找出来带上了。

    下了地铁,撑伞往酒店走,正好途径大洋百货。程如墨停下脚步,望着硕大的招牌,犹豫了几秒,拐了进去。

    达到酒店包厢时,已到了七八人。白苏坐在面对着门的位置,程如墨一进门率先看见的就是她。

    白苏是黑长直中分,身上穿一条华伦天奴的裙子,袖子微微往上挽了几分,露出皓白的手腕,腕上带一只卡地亚的镯子。她一边和人说话,一边轻抚着耳垂上珊瑚珠的耳钉,微侧着头。耳垂莹白如玉,珊瑚珠又红若泣血。便是程如墨,也觉得这场景颇有几分旖旎。

    “如墨!快进来!”

    白苏也是第一个见到程如墨进来的。她一招呼,其他人也都纷纷跟着热情地寒暄起来,一边寒暄一边给程如墨让座。

    等程如墨一一招呼完,定睛一看,空出来的座位恰好在白苏身边。

    程如墨笑了笑,坐了下来。

    到了如今这个年龄,餐桌上话题总是避不开升职加薪,结婚生子。最初大家一起聊,之后便是三两人各自聊开,场面甚是热闹。

    程如墨本是与右手边的一个女同学聊,聊到半途,恰逢一个两人都没说话的空当,白苏突然转过头来问程如墨:“如墨,你口红的颜色好看,什么牌子的?”

    程如墨一怔,转过头便望见白苏波光流转的眼睛。她伸手将包里的口红掏出来,递给白苏看品牌和色号。

    白苏一笑,“如果我去买一支一模一样的,你介不介意?”

    程如墨赶忙笑说:“当然不介意,你皮肤白,用这个颜色好看。”

    白苏正要再说话,林苒的电话打过来了。程如墨接起来,简短应了一声,从包里找出硬盘,笑了笑:“我下去送点东西。”

    林苒没找到停车位,车子就停在酒店门口。她摇下车窗,看程如墨撑伞过来,一阵坏笑:“怎么样?”

    程如墨将硬盘塞进她手里,“还能怎么样,到了十二个人,四个男生八个女生,僧多肉少,况且这肉还是隔夜的,也不知道吃了坏不坏肚子。”

    林苒猛一阵笑,“重要的不是僧多肉少,是得虎口夺肉――行了我先走了,这里不能停车,你回去吧,有消息立即跟我报告啊!”

    程如墨目送林苒车子走远,正要转身进去,眼角余光瞥到前方一辆出租车停了下来,隔着雨雾,看不分明,但坐在副驾驶座上的人,依稀是……

    陆岐然。

    程如墨定在当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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